第 2 章

 

前陣子偶然看了在網路上某部落格的文章,才知道不論屋主有沒有開店做生意,

無論誰都能把車子停放在門口,就算影響該店的生意也算沒犯法只能用勸說的方式

請車主開走,看來.....隔壁的鬼婆婆顯然比我們家的任何人都還懂法律,

畢竟人家是公職退休的嘛

 

四年前,我與隔壁展開了長達大約2、3個月的長期抗爭,對象不是鬼婆婆而是

她的女婿(果然什麼樣的人會跟什麼樣的人有交流),這位鬼婆婆有一女一男兩個

孩子,大女兒和好女婿生了個愛大哭大鬧的女娃娃因為是雙薪家庭所以每天

開車來把寶貝女兒交給鬼婆婆照顧不愧是每晚大聲說「我回來了!」的鬼婆婆

的後代子孫,雖然還是需要人抱的娃娃,但是大聲說「早安!我來了!」那個

嗓門、那個份量是無論送去哪一場運動比賽當啦啦隊員(甚至隊長)喊加油都

絕對夠力,其實這娃娃還不會說話,所以加油時大概只能用「呀!哇哇~」來替

球員打氣吧,小娃娃這麼有元氣倒也無訪,重點是她那兩個問題爸媽,明明把車以

ラーメ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