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竟然稱為戰爭,當然不會只有單方面的受攻擊囉!我雖然是個曾經玩掌上型電動時
按特殊招式(格鬥類)按到大拇指起了大約長1.2公分、寬0.8公分的水泡的小孩,
處世上算和平主義,所以~、、、、、反擊方面當然用一擊必殺式的方法。
巴比倫尼亞第一任國王───漢摩拉比制定了一部法典,核心論點是報復主義,
不過對現在的社會而言太過殘酷了些,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就該用守法的方式對付,
被輕視時,實際上已算無視你的立場、你的感受,對於你的痛苦;加害人正處於
樂在其中地一點一點的構築,用眼光的餘角在窺視,享受著上位的快樂,火遇到
易燃物容易燒起來,父親因為職業方面的關係,時常會造成噪音,所以鬼婆婆一群
才會這樣吧。
我不是好人,才不管這種因果關係,造事人不是我,也沒辦法改變什麼,
用陰的手段.....那就回贈回去~。
有一天,好女婿載著好女兒、娃娃定時來玩時,小娃娃照例大哭大鬧式的打招呼,
過不久~我趁四下無人拿著筆、紙走到門口外正中央偏左一點點,也就是
載著好女婿一家的車子後方,作勢寫下某些英文加數字,然後大搖大擺地回客廳
要上樓,兩腳站在樓梯第一層向外窺看,
大女兒抱著娃娃不知在和鬼婆婆說什麼(in我家門口),他們所在的位子剛好是
車子後面,邊注視著車牌邊說悄悄話,可能是抄寫時被附近的同黨或是
鬼婆家偷看有什麼動靜時被看到,因為在之前,我曾經趁隔壁親朋好友隊陸續下車進門時,
刻意大聲和家人聊說怎麼那麼缺德~..等之類的事,那時埋下的伏筆看來是奏效了~ω
幾天後,車子不再停在家門口了,下一次也沒有、下下次也沒有,長時間都沒看到了,
貌似車子也換過了~,心想這家人有這麼膽小嗎?
時間回到四年後,看來~好像車子並沒換掉,至於那時抄的東西現在如何了.....~。